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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要注意什么?

来源:东营律师网时间:2023-06-24 17:44:55

  当事人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者一方,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东营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受害者一方,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随便签署赔偿协议,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当事人不了解案件审理程序,担心打官司麻烦,时间长,为了息事宁人,与肇事方了签订赔偿协议。如果不了解案件赔偿程序,草率签订协议,会严重侵害您的权益,以致赔偿数额较低,事后不能再行主张。

  2、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发生交通事故后,特别是受害人被送到医院后,因肇事者不愿支付医疗费,受害人家属延误治疗,以等待肇事者支付医疗费再治疗。

  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等信息,对于外地车辆,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权利能力得到主张,判决能够得到履行。

  4、交通事故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对于事故发生后,在和对方协商的过程中,尤其是对方要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切勿将有关医疗凭证及诊断时医院拍摄的片子,交警部门的认定书的原件交给对方。

  5、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对于有骨折或重大伤害的当事人,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6、出院前委托律师,交通事故案件起诉需要的材料多,复杂,准备和整理材料需要大量的时间。如果能在出院后等待的过程中,在律师的指导下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鉴定后就可以立刻起诉,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交通事故肇事者要注意什么

  1、现场勘查完后,处理事故民警可暂扣肇事车辆和驾驶证行驶证。

  2、当事人在第一次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处理事故时,应协助做好如下工作:

  (1)应如实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2)要办好车方和对维修车辆的保险委托书;

  (3)视事故损失情况向公安交警部门交纳一定的押金;

  (4)如涉及伤人时,要到伤者所在医院办理伤者伤势证明。

  3、涉及人员伤害的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可指定一方预付伤者所需的抢救费和医疗费,结案时按责任承担。如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暂扣肇事车辆至结案。

  4、办理结案时,应先与公安交警部门预约办理时间,带齐与事故有关的资料,如财产损失估价单、维修发票、相片等,前往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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