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案例
来源:东营律师网时间:2023-06-24 17:36:44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同事外出办事,在乘坐公交车时,因司机急刹车整个人重重摔在了车厢里。后经医院检查,同事左臂骨折。事后,他向公交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但公交公司只愿意赔偿部分费用,认为其自身未拉好扶手也有一定的原因。请问同事该如何维权?
东营律师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因此,公交公司应当承担对您同事的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建议您的同事与公交公司先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权利。
相关阅读:
上班迟到了,途中出了交通事故算工伤吗?东营律师:付丰喜
咨询电话:13345031537
执业证号:13705200610650465
执业律所:山东齐鲁(东营)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65号东营财富中心17层
法律专长:民商事代理、行政诉讼、刑事辩护、公司事务、房地产纠纷、商务谈判